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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适用房销售政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0-07-23T16:26:12   来源:东戴河房产信息网   浏览次数:208

  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同时,申请家庭应当声明并同意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提供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公私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并索取相关证件。

  根据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销售的通知》的规定,1999年建设的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可于2005年上市交易。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销售需要根据居住年限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2700元,家庭总净值不超过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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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300元,家庭总净值不超过27万元

  三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45300元,家庭总净值不超过36万元

  4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2900元,家庭总净值不超过45万元

  5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家庭总净值不超过48万元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新政

  对于居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交易价值的10%支付综合地价。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持契税缴纳证明、住房证明、房屋转让合同等文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产权交易和转让。比如:一套30平方米的房子,原价200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如果在目前的市场上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需要按3000乘以30乘以10%计算,9000元的综合地价应该还。但要提醒的是,经济适用房按市场价出售后,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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